团圆小熊猫IP属地:湖北·黄冈 发布于28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(li)总干事,同时也(ye)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(xian)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(🔎)理,“周亚平左(🕌)手通(tong)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(shou)则通过音(yin)集协,向收取(qu)版权收费(➖)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(xun)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(⚽)(wen)书网发现(xian),近(🦋)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权诉(🛬)讼高达千余(🌗)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音集协的(de)会员(🚸)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(ying)由音集(ji)协负责向(🆒)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(cheng)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(de)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(ru)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(🏟)的大量(🧟)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代价也必然是向鸟人公司(🔰)(si)交钱,因此可以看出周亚平利用职(🧢)务之便为其个人公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(hui)所停止(zhi)对《家在东北》等首音(🧒)(yin)乐电视作(🎢)品的侵权,并主张(👭)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。 关于究竟应由音集(🤬)协还是鸟人公司发(🤹)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(📗)有(🍡)所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(🏟):“根据《著作权(🏇)集体管理条例》第二十条规定(ding),本案原告应为中国音像(🔸)著作权集体(📨)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tian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(fou)享(xiang)有其他权利(👆)人的著(zhe)作权无证据证(➗)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