珞羽悠IP属地:河南·开封 发布于59分钟前
凌天废少但值得注意的是,南都记者接到报料(🐘)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也是北京鸟(niao)人艺术推广有限(🏢)公司(下称“鸟人公司(💸)”)的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(🎂)手则通过音集协,向收取版权收费(fei)”,一名报料者称(😀)(cheng)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由鸟人公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(🌉)版权诉讼高达千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是(🕺)音集协的会(hui)员,其音乐作品(📟)版权理(💠)应由音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(ze)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(cheng),“鸟(🥤)人(ren)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亚平个人公司所有,而无需纳入音集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(🎞)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(👉)解收尾,和解的代(dai)价也(👼)必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(ci)可以看出周(🔎)亚平利用职务之便为其个人公(🍱)司谋取(🧘)私利。 ”南都记者留意(🔪)到,年月日中国裁判(pan)文书网公布的一份民事判(pan)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东(♟)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(🎏)每首歌元的赔偿费用(yong)。 关于究(jiu)竟应由音集协还是鸟人公司(🚜)发起诉讼的矛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体现:上述(🚁)(shu)会所辩称:“根(👔)据《著作权集体管(guan)理条例》第二十(shi)条规定,本案(an)原告应为中(zhong)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(👯)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(tian)天唱》的制作人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(zhe)作权(🔙)无(wu)证据证实。